北京投靠落户新政策2022细则全文 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

时间:2024-11-15 15:19点击:118685次

(一)外地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投靠北京非农业户口

1.申请条件

(1.1)申请人年满45周岁,且结婚满10年;

(1.2)申请人年满46周岁,不满55周岁,结婚应满5年;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,结婚应满2年;

(1.3)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,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,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,且未婚、未就业(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);

(1.4)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。

2.办理材料

(2.1)入户申请书(原件1份)、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(每人2张)

(2.2)申请人、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户口簿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被投靠人的《结婚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3)房产证(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、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)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4)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: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二)外地人员投靠北京入农业户口

1.申请条件

(1.1)城六区: 结婚须满5年;远郊区: 结婚须满3年;

(1.2)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,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;

(1.3)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;

(1.4)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。

2.办理材料

(2.1)入户申请书(原件1份)、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(每人2张)

(2.2)申请人、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户口簿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3)被投靠人的《结婚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4)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:提交《独生子女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5)二胎以上(包括二胎)的:提交亲子鉴定书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准生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6)被投靠人的:提交房产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三)外地离休、退休人员投靠北京落户

1.申请条件

(1.1)干部男满60周岁,女满55周岁;工人男满55周岁,女满50周岁;

(1.2)特殊工种,男满50周岁,女满45周岁;

(1.3)在外省市工作,且已达到离、退休年龄,并办理了离、退休手续;

(1.4)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,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;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,且未婚、未就业(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);

(1.5)再婚人员投靠的,结婚时间、年龄参照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条件办理。

2.办理材料

(2.1)入户申请书(原件1份)、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(每人2张)

(2.2)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《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申请人的《(离)退休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3)被投靠人的《结婚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4)房产证(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、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)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5)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: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无业证明或失业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北京投靠落户新政策2022细则全文

(一)外地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投靠北京非农业户口

1.申请条件

(1.1)申请人年满45周岁,且结婚满10年;

(1.2)申请人年满46周岁,不满55周岁,结婚应满5年;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,结婚应满2年;

(1.3)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,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,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,且未婚、未就业(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);

(1.4)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。

2.办理材料

(2.1)入户申请书(原件1份)、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(每人2张)

(2.2)申请人、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户口簿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被投靠人的《结婚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3)房产证(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、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)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4)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: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二)外地人员投靠北京入农业户口

1.申请条件

(1.1)城六区: 结婚须满5年;远郊区: 结婚须满3年;

(1.2)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,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;

(1.3)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;

(1.4)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。

2.办理材料

(2.1)入户申请书(原件1份)、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(每人2张)

(2.2)申请人、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户口簿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3)被投靠人的《结婚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4)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:提交《独生子女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5)二胎以上(包括二胎)的:提交亲子鉴定书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准生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6)被投靠人的:提交房产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三)外地离休、退休人员投靠北京落户

1.申请条件

(1.1)干部男满60周岁,女满55周岁;工人男满55周岁,女满50周岁;

(1.2)特殊工种,男满50周岁,女满45周岁;

(1.3)在外省市工作,且已达到离、退休年龄,并办理了离、退休手续;

(1.4)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,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;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,且未婚、未就业(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);

(1.5)再婚人员投靠的,结婚时间、年龄参照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条件办理。

2.办理材料

(2.1)入户申请书(原件1份)、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(每人2张)

(2.2)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《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申请人的《(离)退休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3)被投靠人的《结婚证》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4)房产证(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、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)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

(2.5)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: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无业证明或失业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