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样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

时间:2024-11-15 00:32点击:195416次

农产品 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,如高粱、稻子、花生、玉米、小麦以及各个地区土特产等。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、动物及其产品,简单的可以理解为:未深加工的蔬菜、水产品、畜产品(肉类),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。

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关键,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民体质提高。国家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,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
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管控:

一、加强社会宣传,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水平。通过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主办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班、街头传单宣传、可以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等,扩大社会影响力。

二、加强生产源头管控:

1、严格产地环境监控,对生产环境进行有害物质(重金属、水源污染、有害工业废液等)的调查,确保环境的安全。必须持证(营业执照、养殖证、生产经营许可证)生产

2、加大对投入品使用的监管,杜绝在农产品生产上使用高毒有害的农药、除草剂和国家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、添加剂、激素等,科学合理使用药品、肥料,必须有完整的投入品记录

3、生产基地必须有基地管理制度、质量控制措施和标准,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或休药期规定,对生产过程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

4、加强对农产品进行检测,建立检测档案,并对农产品进行产品质量溯源,全程监控,售出农产品须有批次农产品合格证、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

5、严格生猪定点屠宰,加强病害检疫

6、落实农产品生产、收购、储运、加工、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,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或附加标识,包装、保鲜、贮运,运输中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。有完整的销售档案,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。

7、大力发展三品(无公害食品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)一标(地理标志)食品,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,坚决贯彻执行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。

8、对买回的蔬菜进行处理,最大限度减少残留农药的摄入

a、清水浸泡洗涤法:主要用于叶类蔬菜,一般先用清水冲洗掉表面污物,剔除可见有污渍的部分,然后用清水盖过水果蔬菜部分5厘米左右,流动水浸泡应不少于30分钟。必要时可加入水果蔬菜洗剂之类的清洗剂,增加农药的溶出。如此清洗浸泡2-3次,基本上可清除绝大部分残留的农药成分。

b、碱水浸泡清洗法:大多数有机磷类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,可迅速分解。一般在500毫升清水中加入食用碱5-10克配制成碱水,将初步冲洗后的水果蔬菜置入碱水中,根据菜量多少配足碱水,浸泡5-1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水果蔬菜,重复洗涤3次左右效果更好。

c、淘米水浸泡清洗法:蔬菜在淘米水中浸泡10分钟左右再用清水洗,能减少残留的农药。

d、加热烹饪法:常用于芹菜、圆白菜、青椒、豆角、四季豆等。由于氨基甲酸类杀虫剂会随着温度升高而加快分解,一般将清洗后的蔬菜放置于沸水中2-5分钟后立即捞出,然后用清水洗1-2遍后,即可置于锅中烹饪成菜肴。

e、清洗去皮法: 对于带皮的水果蔬菜,残留农药的外表可以用锐器削去皮层,食用肉质部分,这样e既可口又安全。

通过以上措施,可以确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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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这是雷打不动的。要科学种植管理,提高生产种植这点职业道德水平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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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产品质量安全这几年国家非常重视。对各生产企业的源头把控的越来越严格了,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。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。需定期对生产企业检查、宣传、培训生产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、责任非常重要。同时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要严格把控,不能流于形式。对零售业也需要加强检查,对所采购的农产品需要获得准入证才能售卖。向正规生产企业采购农产品,才能良性循环,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安全。